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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课题结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6-28 浏览次数: 56

 各部门:


     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总体安排,现开展2023年校级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范围

      2020年以后学校立项的所有校级课题(包含各专项课题及2022年底未参加结题的课题)原则上都需结题。

二、结题要求

(一)材料要求

申请结题验收的课题,请提交以下结题材料,并制作材料目录:

1.课题立项申请书;

2.课题开题报告;

3.课题研究成果(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、专利、撰写的著作和教材等;课题研究形成应用于教学实践或教育管理的具体成果,如:方案、标准、设计、制度等并提供采用证明。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若标注其他项目成果不予认定。)

4.课题研究报告(不少于6000字,体例和内容可参照附件5);

5.课题结题评审书(附件1);

6.成果成效应用材料。

(二)结题材料报送要求

1.电子版:结题材料根据内容要求按:封面、目录、立项申请书、开题报告书、课题研究成果、课题研究报告、课题结题评审书和成果成效应用材料的顺序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(文件大小不超过30M),命名为“部门-主持人姓名-项目编号-结题材料”和结题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发至邮箱kyc62@126.com。

2.纸质版:结题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一份、结题评审书(正反面打印)一式两份。

三、报送时间

电子版材料(包含汇总表Word版、结题材料PDF版)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;纸质材料于6月30日-7月3日送到行政楼206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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